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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白领因请假整容被开除 员工和单位争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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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白领被公司以“长期旷工”为名开除 整容手术是否属病假? 因为整容手术而请假在家休息的凌小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一个月后被公司开除。日前,凌女士和其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在浦东新区法院得到解决,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向凌女士支付工资、押金等共计1万余元。 2004年7月,凌女士与某模具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后又续签两年,凌女士每月的工资为3036元。2007年1月3日,凌小姐到上海长征医院进行美容手术,1月8日,凌小姐委托其父母向公司发出了请求休息一个月的事假通知。 “她没有做任何合理说明就要求休一个月事假,我们也没有表示过同意,2月1日她来上班时要求补办休假手续,公司没有批准,2月8日公司以凌小姐长期旷工为由对其作出了开除决定。”公司代理人在法庭上解释。 但凌小姐对此却有不同看法,“我委托父母提出休假,公司没有答复我,也没有通知我当时要上班。我休假期满后上班还专门填写了事假单,上面写明了‘手术及术后恢复’”。 2月26日和4月5日,双方先后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6月4日该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应支付凌女士2007年2月1日至2月8日的工资870.72元,支付替代期工资3036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9108元,返还凌女士押金5000元,对凌女士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29200元的请求未予支持。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2004年3月至6月,公司曾安排凌小姐前往日本研修,双方签订海外研修协议书,约定凌小姐的服务期限为2004年4月至2007年3月,如凌小姐三年内违约,需赔偿研修成本73000元的40%费用。鉴于双方对 “整容手术是否属于病假”存有争议,承办本案的朱力法官耐心做了原被告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何勇 严剑漪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