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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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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0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与岗位
此次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共32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表,可查询市人事局网(www.xtrsj.gov.cn)及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发布的招考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8:00—5月12日24: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  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A类者报名考务费每人70元,报考B类者报名考务费每人120元。
四、资格审查
1、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于2010年5月4日至5月12日期间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5月 4 日8:00至5月 12 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5月 13 日0:00至5月 13 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原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聘)手续。
招聘各环节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湘潭人事局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考试事宜
(1)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内容:A类岗位和B类岗位笔试均必须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现代科技、公文写作等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
B位还须进行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实行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 5月22日上午8:20—10:00
专业知识      5月22日上午10:20—12:00。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特殊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可放宽至1:3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面试(或实践技能考核)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进行了专业考试的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湘潭人事局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体检
a.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b.湘潭技师学院、湘潭市青少年宫招聘的教学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各占40%、20%、4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和试教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
(4)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单位的意见,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也可不递补,减少招聘人数。
七、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湘潭市人事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731-58265573
湘潭市考试指导中心:0732-58568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