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应聘遭遇陷阱
政府规定招工禁收押金及任何费用,但他们交了资料费又交服装费,最后因拒绝所谓“淘汰考核”钱全打了水漂。
日前,记者接到两名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投诉:到广州市天河金泽大厦某公司应聘时被收取了不菲的费用,对方并且不开收据、发票。 两位大学生反映,他们在报纸上看到恒信公司的招聘启事并前去应聘,接待处的一个女士让先交20元再填写个人资料。随后,通过面试的两位学生被要求交纳300元的服装费。公司有关人士告诉他们,这笔费用在他们工作后可报销,若他们不干了也可以退还,并要他们第二天带齐有关证件签订试用合约。在两位学生签了合约并领到工卡后,公司一负责人通知他们还要通过一项考核——一周内销售出5部手机(公司不提供营业场所),完不成任务将被淘汰。两位学生感到受骗上当,当场拒绝接受考核。
在试用合约上,记者见到恒信公司要求签约者“在聘用、签订合同前”交服装费和资料费上岗证各150元。合约还规定,应聘者签订合同后,若单方面终止合同及实习期未满自动放弃工作,公司不作任何赔偿,应聘者所交费用不退还。
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专程前往位于黄埔大道西金泽大厦2104室的恒信公司暗访。该公司进门处有张沙发,两位应聘者正坐着填表。一个女士招呼记者坐下。记者表示想应征销售方面的工作,这个女士要求出示简历和有效证件。仔细查看一番后,她让记者交20元,然后再填写个人资料并参加面试。她表示,若面试没通过20元可以退还。记者没交钱,拿出一张4月9日广州某报“求职广场”(该公司招聘广告也在此版),指着“政府规定:招工禁收抵押金及任何费用”一行大字问到:“政府不是规定不能收费吗?”该女士回答,这是公司规定。她还告诉记者,如果不想在恒信工作请到别处。
中山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陈俊松老师指出,作为即将走上社会的应届毕业生,要懂得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多咨询相关辅导老师。在应聘时要有主见,对招工单位要多方面了解,细心观察对方是否真心诚意地招聘员工。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醒急于找工作的大学生,在求职中若遇到要收取任何费用的单位,可以马上走人,不要抱有任何幻想,以免在时间和金钱上受到损失。若发现上当受骗后,不要采取过激行动,而应保管好相关证据,如收据、工卡、签订的合约等,及时向相关劳动部门投诉,还可以到一些法律部门咨询,争取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