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
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现已开始报名。培训使用劳动部指定的全国统一教材。由资深人力资源专家授课,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项如下:
◆报名条件及费用: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1 、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七年以上; 2、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 3 、大本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一年以上。 |
1、 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十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 3 、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 4 、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 |
1280元/人 |
2280元/人 |
包括培训、教材、考前串讲及鉴定费。
◆报名要求:
(一)个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申请表》。
(二)交免冠 1寸、2寸证件照各2张,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
◆开课时间:
人力资源管理师 : 2005年1月16日(周日)2005年2月26日 (周六)
助理人力资源师 : 2005年1月15日(周六)2005年2月27日(周日)
◆上课地点:
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电教楼
乘车路线: 374、817、817支、运通103、运通201、运通206、运通108、小5路、323、332支、425、特5、967、730、特8、704、708、836、831、849路魏公村西口下车。
◆ 报名时间: 即日开始报名(周六不休、提前电话预约周日也可报名)
◆ 报名单位: 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海淀区北三环中路 31号生产力大楼908)
咨询电话: 82004543、82003357 联系人: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