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的公告
会同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会同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及要求
1.新闻宣传人员1名
主要从事法院宣传工作,主要负责新闻活动策划、稿件编写、照片(视频)拍摄、视频剪辑,本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运营管理;
学历专业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擅长写作、摄影摄像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剪辑编辑工作。
2.信息宣传人员1名
主要负责完成本院信息、调研材料等撰写任务,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学历专业要求:具有法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认真细致,踏实肯干,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及从事新闻宣传工作3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
4.能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等办公类软件;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7月31日)
6.曾从事过新闻宣传工作者优先,如有宣传、信息等作品,请一并附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纪律处分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本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职业(含见习律师、律师顾问)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方式
自愿报名,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择优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00起至2023年8月18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将《新闻、信息宣传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证、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新闻宣传作品资料整理打包并发送至报名邮箱849496910@qq.com,邮件标题按“报考者姓名”填写。同时将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打印并邮寄至会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资格审查:由会同县人民法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料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考试
由会同县人民法院组织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1.体检:经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体检机构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在体检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会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提交《会同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政审登记表》,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方式进行,考生应提交相关资料原件配合考察。
六、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1.因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2.符合聘用条件且有意愿被录用的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和外派手续。
七、薪酬待遇
1.试用期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取消聘用。
2.录用人员薪酬50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年底绩效奖金),聘用人员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
八、其他事项
1.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应聘资格。报名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相关信息,因错过相关通知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同时不指定辅导用书。
3.报名时所交材料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详情可致电0745—8822023、13787406933(政治部)咨询。 特此公告!
会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