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出台规定 明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张宗堂)人事部17日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做出明确规定。 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实施意见对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做出如下规定: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试行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试行办法强调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种类别 管 理 岗 位 (10级) 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 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13个等级)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 技术工岗位 (5个等级)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普通工岗位 不分等级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张宗堂)人事部17日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按照规定,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试行办法同时规定,为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详细报道 事业单位:部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一到十级岗位 核心:部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 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中国青年报:人事17日公布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按其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3种类别,这3种类别又分别分10、13和5个等级。 根据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详细报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根据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试行办法强调,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 新华网: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十个等级 人事部出台规定 明确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新华网: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实施意见同时规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