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有了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者将结束没有职业水平评价体系的局面。日前人事部、民政部联合颁发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将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行统一管理,这将从制度上根本解决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地位和工资待遇问题,提高社会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从而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建设。 社会工作在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历史,但在我国起步较晚,尚未从制度层面建立起社会工作职业。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 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新的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由专门的登记机构对《证书》进行登记服务。 据悉,首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暂定于明年下半年实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