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骑驴找马”晃了签约公司
用人单位表示,违约会给单位造成损失;未找到工作的学生表示,他们抢占了别人的工作机会。 交违约金按说是件让人郁闷的事,可我市某高校大四学生赵方昨天却愉快地向两个月前签约的一家公司交了3000元违约金。原来,赵方在签约后仍然继续奔走于各大招聘会,没想到元旦前他又找到一家更心仪的单位。为了拿到第一家公司同意他违约的书面材料,赵方费尽口舌,最后终于以他交纳3000元违约金达成协议。当赵方终于心满意足地拿走同意违约的书面材料时,这家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只能无奈地摇头。 学生:不管好坏,先签一家单位“保底” 既然对第一家公司不是特别满意为什么还要签呢?赵方表示,上了大四以后自己整天为找工作发愁,一旦找到一家单位就先签了“保底”。 记者了解到,先签家“差不多”的单位给自己“定心”,持这种观点的学生不在少数。“今年的就业形势实在太严峻了,我们只能是‘先入为主’,让自己有‘底’。然后再继续寻找满意的工作。”当然,拿到前一家公司同意违约的书面证明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赵方说,他没有说自己违约的原因是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只是说离家太远了,然后动之以情,最终单位还是放他走了。 说到改签中是否存在“诚信”问题,赵方说,既然每个毕业生都有一次改签的机会,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找一个满意的工作是无可厚非的。 用人单位:学生违约,单位措手不及 我市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说,这几年单位每年都要招新人,录用的应届毕业生也不少,他们就遇到几次毕业生违约的情况。企业从租展位参加招聘大会,挑选简历,组织笔试、面试,到最终确定名单,花费的人力财力都不少,如果毕业生最后违约,企业就会措手不及,造成损失。 这位负责人还谈道,如果企业在学生大四上学期招人,就有可能碰到学生违约的情况;可如果招聘计划设在下学期,又恐怕优秀的人才被别人“抢”走。所以有的单位在招聘之后,会定下两份录用名单,一份为正式名单,一份为备选名单,以防有人违约。 跟用人单位一样对违约改签愤愤不平的还有一些仍未找到工作的学生。“他们先签了一家,同时又继续找第二家,到时候再违约,实际上是占了不该占的资源,抢占了别人的工作机会。”赵方的一位同学说。 校方:只给学生一次改签机会 记者从我市几所高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了解到,在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过程中,关于解约改签,国家教育部并没有具体规定。记者调查了解到,学生要违约改签,学校要拿到单位盖章的同意违约的书面证明,然后要打电话核实,才会发给学生新的协议书。前几年学生违约要向学校交违约金,但目前我市大部分高校都不收违约金,学生只需向学校交5元或10元不等的新协议书钱即可。 针对毕业生的违约改签,学校都主张学生要严肃对待签约一事,一方面希望学生能最终找到理想的工作,另一方面也希望不要因学生的违约而坏了学校的声誉,影响以后的毕业生就业。为此,我市多数学校只给学生一次违约的机会,而且必须得到签约单位的同意。如果签约单位就是不同意学生违约,多数学校的做法是把学生直接派回生源地。